[民政部]全国行政区划信息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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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
地级市、地区、自治州、盟
市辖区、县级市、县市区
地名
驻地
人口(万人)
面积(平方千米)
行政区划代码
区号
邮编
资料暂缺
说明
1.地级市下列的县级市系由省、自治区直辖,地级市代管。
2.行政区划代码为国家公布的六位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。
3.邮政编码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人民政府或行政公署驻地的邮政编码。
4.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人口数为2012年度公安部的统计数据,其中2013年以来行政区域发生变化的区、县、市的人口数字由当地人民政府提供。
5.县级以上行政区域陆地面积数据由各地提供,仅供参考。
6.县级政府驻地根据地方上报的2014年底情况整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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